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生日常行为、德育、纪律、卫生等管理的职能部门
其职责范围如下: 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,加强学生日常管理。 指导学生会工作,负责检查学生会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。 会同各处、室、系做好辅导员、班主任的管理工作,并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。 负责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表彰工作以及奖学金的评比、发放工作。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分。 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分, 负责住宿生、公寓、学生卫生的管理工作。 负责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、军政训练,组织全校性的学生文体及其他竞赛活动。